官方通报“19岁男子看守所死亡”情况:网传信息多有不实(2)

2021-10-14 10:29     中国长安网

2020年11月4日凌晨,易某某身体不适,看守所接报后,驻所医生及成都郫都正诚医院医生及时到场开展医疗救治,上午10时20分,转往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0时4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易某某因病死亡后,成都市看守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发《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下称《死亡处理规定》),立即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存放,并将死亡情况及时层报上级公安机关,同时通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知死者家属。11月6日,看守所民警陪同家属前往殡仪馆查看了遗体。

成都市公安局依照《死亡处理规定》,经封存、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同监室人员,对民警及医护人员进行询问,调查认定看守所执法合法合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检察监督后认定:“监管民警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根据法医学尸表检验,可排除易某某致死性损伤死亡,检察亦未发现监管民警有体罚虐待行为。如需明确死因,建议进行全面尸体解剖。”

易某某死亡后,因其家属拒绝查看监控录像,拒绝尸检,不认可公安和检察机关的结论认定,并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提出巨额赔偿,导致成都市看守所无法根据《死亡处理规定》进行后续处置。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监督下,看守所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与死者家属进行了多达40余次的沟通协调,释法说理,且建议家属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死因、责任,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死者家属一直拒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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