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中人物姓氏、工作情况、家庭情况与原告项某、谭某身份信息基本一致。现该文章已删除。
项某和谭某认为徐某写的文章有损自己的名誉,并给自己的精神带来了负面影响,但徐某却并不承认,二人将其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判被告徐某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道歉函;被告赔偿两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赔偿原告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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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中人物姓氏、工作情况、家庭情况与原告项某、谭某身份信息基本一致。现该文章已删除。
项某和谭某认为徐某写的文章有损自己的名誉,并给自己的精神带来了负面影响,但徐某却并不承认,二人将其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判被告徐某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道歉函;被告赔偿两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赔偿原告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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