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大师”一人饰三角骗财又骗色(2)

2021-10-09 09:22     法治日报

此后,胡某使用 " 超越 " 的微信号给刘玲观看面相,并占卜其生辰八字,故弄玄虚地说出了一些刘玲婚姻家庭和事业上遇到的不顺事情,刘玲连连首肯。胡某又趁机说刘玲身上 " 阴气 " 很重,近期会有血光之灾,要想消灾解难,需要找一个八字吻合的 " 贵人 ",与其发生性关系,吸收 " 阳气 ",否则家人会发生意外。

刘玲听到后有些犹豫,又顾虑 " 大师 " 说的灾祸,一时慌了神,便问 " 大师 " 哪里可以找到这样的 " 贵人 "。胡某称自己恰巧认识一个条件相符的,可以为其推荐。随后,胡某用第三个微信号假装为 " 贵人 ",与刘玲进行联系。

2020 年 12 月 20 日,刘玲与胡某假扮的 " 贵人 " 相约在一处快捷酒店见面并发生关系。几天后,胡某故技重施再次强奸了刘玲。

在此期间,胡某以九华山 " 风水大师 " 的名义,要求刘玲长期与 " 贵人 " 保持关系,还要求其与 " 贵人 " 合财做生意,并让她出钱供奉佛像以保平安,先后共计诈骗刘玲 8 万元。

数日后,刘玲发觉不对,于是向所谓的 " 贵人 " 讨要之前做生意的钱,胡某推三阻四,称钱已经花完。此时刘玲终于明白这一切都是骗局,遂向青县公安局报案。

2021 年 4 月 12 日,青县人民检察院向青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胡某犯强奸罪、诈骗罪。

青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两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 8 万元,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以强奸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胡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近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属于典型的利用封建迷信骗取财色的刑事案件,刘玲同意与胡某发生关系是因为胡某利用刘玲迷信风水的心理对其进行欺骗,导致刘玲产生错误认知,形成了心理强制。其行为已超出正常的看风水面相的民间习俗范畴,属于利用迷信虚构事实,通过欺诈、语言威胁等胁迫手段,使被害妇女不知或不敢反抗,违背自身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并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应认定为强奸罪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使被害妇女产生恐惧心理,达到精神上的强制。常见为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犯意。

该案主审法官提醒,在以封建迷信为手段的诈骗案件中,骗子经常以 " 算命、看相、看风水、看病消灾 " 等借口实施诈骗。很多中老年人、妇女、病患者等人群,因为担心家人的生命安全,多抱有宁可信其有的心理,易成为该类诈骗案件的主要侵害对象。封建迷信断不可信,大家应时刻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思考,牢固树立崇尚科学、拒绝封建迷信的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依靠自身努力奋斗争取美好生活。一旦受骗后,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