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先生说,老宅是 2004 年在祖宅基础上翻建而成,那几个水泥柱子上面,曾经是老宅的阳台。当地启动对该地块的拆迁工程后,有关方面便与他协商拆迁方案。当时评估的 房屋建筑面积为 210.96 平方米,评估价格为 497791 元,但有关方面说该老宅无产证,是违法建筑,按他不明白的 " 倒四六计算模式 " 只能补偿 12 万元 。
图说:老宅原来样子 受访者供图
由于 12 万元还不及他当初建造成本, 《城乡规划法》在 2008 年 1 月 1 日才实施,按照 " 法不溯既往 " 原则,在此之前建筑的房子,不好说是违法建筑,蒋先生就没有同意, 没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 之后,这幢老宅没有了水,也没有了电。" 蒋先生说,由于身患癌症,他还是希望能回到这里休身养体,但他 7 月 11 日从医院回到这里时,老宅已拆平,砖头渣土已运走,一台挖掘机正试图将堆在路边的混凝土梁柱破碎,然后取出混凝土里的钢筋。
那一根根从混凝土梁柱里伸出来的钢筋,瞬时刺痛了蒋先生内心,刺得他泪眼婆娑," 这幢老宅,外面贴了瓷片,里面装修了,怎么也没有想到,拆迁协议还没有签,房子就已经拆了!"
图说:协议未签老宅已拆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