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独自抚养多年的儿子竟非亲生,男子精神遭受重创,遂将前妻起诉至广汉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保险费等抚养费,婚姻存续期间的孕期检查费39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用10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得知前妻已经再婚。
前妻表示:当年,自己刚结束上一段恋情,不久便与原告男子闪婚,她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也感到很意外。
最后前妻放弃了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表示愿意接回孩子,返还抚养费并进行赔偿。
在法官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及补偿款30万元。
时间不能倒退,伤害已经造成,但无论如何孩子都是无辜的,希望家长今后也能好好对待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