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中国"帝王史",会发现一种有趣的现象:如果继位者是"次子",那此人在任职期间,不是治国有方,就是胡作非为。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最被人熟悉的莫过于唐太宗李世民,属于治国有方者。而隋炀帝杨广却属于胡作非为者,是真正的"恶名远扬"。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不凡"的案例?这就要从皇家的继承制度谈起了。
在古代,"嫡长子继承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实行的一种继承原则(制度),是维系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长子为嫡长子。因此,法律规定嫡长子享有优先继承权,具体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传统观念坚持"嫡长为先",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避免了手足相残,确保了政权的稳定。最大的弊端,由于是"指定"人选则没法保证继承人的"优劣",从概率论的角度而言,优秀者更是寥寥无几,历代王朝都有这样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