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民警到宾馆检查 把服务员带走后强奸(2)

2021-09-30 02:03     网易

2020年8月15日凌晨1时许,高某某冒充荆门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到荆门市火车站旁荆城宾馆例行“检查”,责令宾馆老板尤某某予以配合,否则安排“警力”查封宾馆。

高某某在宾馆内看到一名女服务员陈某某,便对其进行询问,并告知尤某某要将陈某某带走配合调查,高某某拦了一辆的士车,将陈某某带到事先准备好的荆门市掇刀区葡萄园路925主题酒店房间内,高某某对被害人陈某某以“警察身份、言语”等相威胁,胁迫与其发生了两次性关系。

当日下午,高某某主动到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投案。

检方认为,高某某以胁迫的手段强奸妇女,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从宽处理。此案已被依法公诉至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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