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摸金校尉”?男子为盗墓包下成都整座山,获刑11年(3)

2021-09-29 15:36     潇湘晨报

法院审理认为

六名被告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告人彭某某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考虑到六名被告人具有坦白、立功、认罪认罚等不同的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处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古墓葬承载着当地不可复制的历史文化,对研究民风、民俗有着深远的意义,是珍贵的文化宝藏,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盗掘、破坏行为可能破坏古墓葬的整体性、完整性,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

所以在我国,盗墓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被明令禁止,即使未盗掘到任何财物,盗墓者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案中被告人之一的李某某,曾在被抓获的前一天打算“金盆洗手”,但彭某某让他“再等一天,再干一天,如果挖不出来就走”。或许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无法纪加上无尽的贪欲,你不入监狱谁入监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群众如发现盗掘古墓、盗窃文物、倒卖文物等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奉劝对“摸金倒斗”感兴趣的诸位,通过看小说追剧满足好奇心即可,切勿以此谋财以身试法,毕竟这种赚钱方式,早被写在刑法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