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土司,作为朝廷命官,为什么没有俸禄?!(2)

2024-03-04 10:23     360kuai

由此来看,明朝中央政府对于土司区的土司,不仅征收数量不等的差发银,而且不给他们发放薪俸,听任他们"食其土",苛收土民的钱粮。

然而,这种苛收有其限度,就是不能引起冲突,造成地方的不稳定。否则,将对其实行杖责,甚至进行经济处罚。

这些处罚在《明会典》《大明律集解附例》之中有所规定:"云贵军职及文职五品以上官及各处大小土官,犯该笞杖罪名,不必奏提,有俸者照俸罚俸,无俸者罚米。其徒流以上情重者,仍旧。"

从明朝时期对云贵地区的上述规定来看,土官一旦违法犯罪,不问职官品级的大小,轻则杖责重者罚米。而对于流官,却仅限于五品以上的官员。它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明朝时期对土官的处罚,既严厉又带有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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