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送达处分决定书和解除处分决定书,应当直接送交学生本人;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学生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可以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学生本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条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张新宇认为,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复旦大学纪律处分条例,学校把学生个人信息在校内公布未必有充分依据。按照规定,除了学生下落不明,或者实在无法送达处分决定书,才能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
焦点2:学生应如何树立正确的法律道德观念和性观念?
处罚决定显示,三名被开除的学生中,两人为2019级和2020级硕士研究生,一人为2019级博士研究生。据报道,其中一人曾两次获得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
在官方通报中,复旦大学表示,“学校高度重视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对学生发生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深感痛心。” 那在校学生应该树立何种性观念及法律道德观念?
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性学专家彭晓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每个人都有性需求,也有性权利,但要合理合法行使权利。“大学生处于青春期,性需求较强,但满足性需求不能通过违法行为达成”。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性教育学者刘文利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大学的各项管理条例,应该是用来最大程度地保护大多数人权益的。“在学生出现状况之后,不仅仅是给予处罚,更重要的是,需要反思应该怎么做,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支持环境。”
复旦大学章程中提到,“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通识教育的培养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具有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专业素养的人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焦点3:开除学籍的处罚是否过于严格?
复旦大学公示的处分决定显示,因参与嫖娼,被开除的三名学生此前分别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三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千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