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男子怀疑哥哥和妻子有暧昧打死哥哥!(2)

2021-09-27 02:28     新浪网

曾某某不愿配合治疗,于次日15时许出院回到曾学友家中。当晚曾学友因家庭琐事,在曾某某房间内使用楠竹片和装有柴灰的胶桶再次对曾某某实施殴打,同日23时30分许,王某某等一行人回家时发现,曾某某已经死亡。

经泸州市叙永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曾某某的死亡符合在冠心病、肺炎伴肺气肿基础上,受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躯干、肢体损伤死亡。 曾学友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检方认为,曾学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学友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此案近日已经在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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