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案后,江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江某供述,因他的房租即将到期,又没有收入来源,所以动了抢钱的念头。为此,在案发十几天前,江某购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手枪,其后,他一直在居住小区的地下车库里踩点寻找目标,因女性力量较小,所以他主要针对女车主。案发当日,因房租到期,身上还背负着几万元网贷,江某觉得走投无路,就想干脆抢一笔钱后逃回老家。从秦女士的车上离开后,江某用抢来的钱坐公交回到宾馆,直至被警方抓获。
经审查,江某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具有社会危险性。2021年9月,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江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