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澄迈法院成功调解一起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
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90后女子李某(1998年出生)与仅见过几次面的黄某(2001年出生)在朋友家过夜时发生关系。随后,李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将此事告知黄某时,黄某认为双方只发生了一次性关系,李某不可能怀孕。同时,李某发现黄某已有妻子及一名3岁的女儿,因黄某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只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020年9月,李某在医院生下女儿后,多次要求黄某支付女儿的生产费及抚养费,但黄某借口女儿不是其亲生为由拒绝支付。后经亲子鉴定,确定女儿系黄某所生。原告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支付女儿的生产费及自出生至起诉时的抚养费40000元,之后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