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租庸调”制度失败,为何被日本“大化革新”效仿却很成功?(4)

2022-10-08 13:19     360kuai

公元646年,日本政府针对全国土地进行改革,通过颁发诏书公布规定,其中包括了废掉私有制土地、行公地公民制、部民制,而地方豪绅、地主、名门贵族、皇室宗亲的田地、庄园、粮仓以及他们的部民等都收归国家所有。为了安抚官员,日本政府还特赐大夫级以上的官员获食封,更重要的是以前的日本各方城县的官员都是世袭制,老子当完儿子,官位从不传给外人,当大化革新之后,政府也趁机废弃了该制度,使得全国各地的官员职位均由中央政府负责任免。

公元701年,日本新政府再次颁发《大宝律令》,该规定充分把效仿大唐的"租庸制"给彻底固定下去。该次律令距离大化革新,已约50多年,而在日本政府的管理,该制度不断得到完善跟调整,而日本在经济上完全废掉了部民制,重新把日本土地归为国有,所以日本农民都是靠租日本政府的田地维生,另外在废除所有贵族世袭制之后,日本终于实现中央集权的愿望,使得权力更加巩固,政策实行起来更加畅顺。

从日本经济方面来说,他们成立班田收授法跟唐朝租庸制,使得管理起来更加方便。如日本文献记载:"罢昔在天皇所立子代之民,到处屯仓及别臣、连、伴造、国造、村庄所有部曲之民,各处田庄",因此日本的农民从此变成了公民,而其土地也变成了公地。

日本在效仿唐朝租庸制的作用下,班田6年一班,意思是日本每过6年就给6岁及以上的男子分配两段田,让他有田种,当该受田人死亡后,所授田地则归公。另外授予田地的农民则需要负担起租庸调,所谓租就是要交租,受田人按每段田交税,一般是稻谷2把,而庸就是用劳力跟其代纳物,去帮别人种田。当时每五十户家庭获分配一名壮丁,而壮丁的粮食则由该些家庭负责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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