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封建社会,皇帝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设置了许许多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残酷刑罚,为的就是威慑和惩罚犯案人,其中最为严酷的一种便是"诛九族"了,因为这种刑罚不仅针对犯案者,连犯案者的父母兄弟以及整个家族都要受到牵连,真可谓是"一人犯罪,鸡犬不留。"
早在夏商时期便已经出现类似的刑罚制度了,在《尚书》中有记载,夏启和商汤便在出征之前训斥和威胁手下,如果他们在战争中不听从命令,那么就会连同他们的子嗣一并处死,这种刑罚制度统称为"株连"。
到了秦朝时期,有出现了"夷三族"法,意思是一样的就是株连三族,这三族自然就是犯人联系最亲密的家人,这三族便是父族、母族、妻族。《史记·秦本纪》的记载,"(秦)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