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民警所料,在一驾校训练场内,民警发现了可疑车辆,从该车辆的前部以及后挡风玻璃的特征发现,该车辆与民警寻找的强制报废车辆十分相似,只是这辆车现在并没有挂鄂AX247学的黄色教练车牌照,而是挂了一张民用蓝牌号牌。
那么这辆车是否是民警寻找的报废车辆呢?民警疑惑之余继续勘查,打开后备箱,又有了意外发现。
通过进一步讯问调查,民警得知,这辆车车主是该驾校教练黄某,于是民警依法对黄某进行传唤调查。
通过传唤调查,当事人黄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黄某是一名驾校教练,为了方便进出训练考场,黄某就动起了歪心思,他看到驾校里有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教练车,于是就把教练车的号牌取下来,套在自己的私家车上面,从训练考场回来之后,他再将车牌号调换,换上该车的蓝色牌照。
通过调查,民警确认虽然黄某上路驾驶的不是报废车辆,但是他套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也属于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机动车辆进行暂扣,并处行政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本期《经视说法》做客嘉宾为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涛
本案中,黄某是套用了报废的车辆号牌,那如果日常生活中,我们自己的车牌被他人套用做了违法犯罪的事,那我们要承担责任么?发现被套牌,我们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