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中的皇庭系再现负面消息。
9月15日,贝壳财经记者关注到,据最高法执行信息公开网9月13日发布消息,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皇庭集团")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粤03执5640号,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据披露,皇庭集团此次被列失信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今年6月做出的(2020)京方圆执字第00032号,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被执行人为皇庭集团、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郑康雄、黄凯玲、郑康豪,执行标的为本金3亿元及相应罚息、违约金。
9月15日,贝壳财经记者向皇庭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皇庭国际(000056.SZ)发去采访邮件,望了解上述事项详情,暂未收到回复。
贝壳财经记者关注到,今年7月,郑康豪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案号与此次皇庭集团被列失信案号相同,均为(2021)粤03执5640号。限消令显示,该案申请人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泰创展"),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
中泰创展为中植系旗下,此前与皇庭曾有往来。去年7月,中泰创展入主了原由皇庭集团全资持有的深联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深联航"),持股70%,皇庭集团持股比例降至30%,失去控制权。深联航为公务航空公司,成立于2013年,原属皇庭集团旗下新型培育产业,主营公务包机、飞机托管、电子商务和公务机维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