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案后,被告人冯青青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签署了认罪认具结书。
冯青青出生于2003年8月16日,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青青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冯青青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被告人冯青青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归案后,被告人冯青青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签署了认罪认具结书。
冯青青出生于2003年8月16日,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青青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冯青青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被告人冯青青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