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结婚一小时闹离婚细节曝光,女方:他带陌生女生跪求成全(5)

2021-09-10 09:52  河北青年报

在僵持半小时后,项某某又说她不答应,他就要从她住的六楼跳下去,她并不想让项某某父母失去他,无奈之下答应项某某下星期去办理手续。

对于这一细节,项某某的表述是领证当晚九十点后找到陈某某要求离婚,当时房东,还有一个他的女同学在场。

陈某某说,第二天项某某和其小叔又来医院找他,要她签字离婚,能恢复未婚状态为由欺骗她去民政局。

但去了后工作人员说他们这边办不了恢复未婚,建议报案。

陈某某认为,此举存在故意骗婚行为。

在庭审中,她求法院明察依法追诉制裁项某某及他父亲污蔑其的不良行为,恢复她的未婚状态。同时,她认为项某某存在欺骗,对她身心及之后的婚姻生活造成巨大影响,项某某在结婚后一小时提出离婚,且带着另外的女人存在过错,要求项某某赔偿30万。

女方曾去男方学校讨说法惊动警方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同时了解到,项某某和陈某某在登记结婚后,双方的矛盾还惊动了当地警方。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昆阳派出所出具《现场调解协议书》显示,2021年3月1日,陈某某来到项某所在的昆明市某职业学校,欲找项某某讨要为何才领取了结婚证就立即提出离婚的说法。但项某某在校内避而不见,于是陈某某报警,后民警联系到项某某,其在父亲及班主任的陪同下,来到昆阳派出所。因当时项某某已经在寻求法院诉讼离婚的途经,在民警做工作及双方自行协商后,双方决定将等待法院通知,由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事宜。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几点协议,双方等待法院通知由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事宜;双方的诉求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时各自向法官陈述提出;双方不得以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骚扰对方,双方不得因此事再引发争执。

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陈某某不同意离婚,其辩称要撤销婚姻,至判决之日并未另行提起撤销婚姻的起诉,可以看出,原被告经过恋爱有一定感情基础,原告并不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证明原被告有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故该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原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应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相互扶持,缓解婚姻家庭的矛盾纠纷,该院再给原、被告一次和好的机会,故对原告提出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9月7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项某某的父亲,其为昆明一家医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记者求证相关细节,不过其婉拒了记者采访。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在涉及离婚纠纷的司法实践中,但凡婚姻双方一方有不同意离婚,法院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重婚、严重家庭暴力、出轨等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以“对婚姻理解不深刻”为由请求离婚很难获得支持。另外,女方所提的“撤销婚姻”的请求,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在受胁迫等状态下完成婚姻登记,才有实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