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臣包拯一生做过哪些官职,相当于今天什么职务?

2022-10-27 11:39     360kuai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辩忠奸。江湖好汉来相助,王朝马汉在身边……”小时候,每当这首激昂的主题曲响起来,我们就知道电视剧《包青天》开始播放了。

这里的“包青天”,当然指的是北宋名臣包拯。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人,生于999年。1027年,28岁的李鸿章考中进士,步入官场。包拯的第一份官职是以大理评事的身份,出任建昌县(今江西省永修县)知县。大理评事为正八品,是一种阶官,表示官员级别的高低,不是实际官职。知县相当于今天的县长。包拯一当官就是县长,在官场上的起步不算低。

那时候,包拯父母年老力衰,包拯又是一个很孝顺的人,给朝廷打了一份报告,称建昌县太远了,请求在合肥附近安排一份职务。宋朝以“儒孝”立国,非常看重官员的孝道,同意了包拯的请求,将他担任和州(今安徽省和县)监税。监税相当于今天的税务局长,权力比县长当然小了很多。

包拯要去和州走马上任了,父母却不同意他离开。包拯无可奈何,干脆辞掉了这份官职,留在家里伺候父母。古人说:“父母在,不远游。”能做到这一点的不多,包拯是做到了。

几年后,父母先后病逝。包拯按照礼仪制度,为父母守丧。当守丧期满了后,包拯依然不肯离开家乡回去做官。一直到1037年,包拯才在乡亲们的劝告下,离开家乡来到京城听选,获授天长县(今安徽省天长市)知县。

这一年,包拯已经38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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