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给他人82万,结果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还拿出了一纸精神鉴定!

2021-08-31 09:53     上海法制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吴女士却经历了一起长达7年的讨债之旅。

2014年,吴女士借给了他人82万元,有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名,借据还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吴女士本以为万无一失,但这笔原本借期两个月的借款吴女士迟迟7年都没有收回。

借款人消失,吴女士要求向当初的担保人强制执行,但是一份精神状况的鉴定却让这起案件几经波澜……

豪气借出近百万

讨债却成难题

2014年3月19日,出于资金周转的需要,薛江向吴萍借了82万元,并约定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在《借款合同》上,高辉作为担保人签下了大名。

当天,吴萍给到薛江74万余元。这笔款项放在现在也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作为出借人的吴萍也多留了个心眼。当天,当地公证处就《借款合同》和《借据》进行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但是原本约定两个月就还的欠款,吴萍等了两年也迟迟没有收到。2016年3月,当地公证处经核实后出具了《执行证书》,确定由薛江、高辉向吴萍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与公证费,共计107万余元。

吴萍拿到《执行证书》后,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一份让吴萍意想不到的证件给原本板上钉钉的执行按下了“暂停键”。

图:视觉中国

高辉的母亲徐翠以儿子为精神残疾人(二级)为由,申请公证处将高辉的担保责任从《执行证书》中撤销。徐翠还指出,儿子高辉自2003年-2010年间,曾多次因精神疾病前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2009年4月,残联向高辉颁发了残疾人证。

2017年5月,经徐翠申请,法院宣告高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徐翠为其监护人。同年9月,公证处对《执行证书》进行了补正,将高辉从被申请执行人中去除。由于公证处将高辉的担保责任予以去除,并且薛江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法院终结了吴萍提出的执行程序。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