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铁了心要离婚的丈夫,李某觉得这样的婚姻再耗下去没有任何意义,但提出黄某应当对自己多年来的付出给予补偿。
近日,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同意离婚。双方约定,儿子由李某继续抚养,黄某将家中房屋份额赠予儿子,并分期支付李某经济补偿30万元(含抚养费)。
图:视觉中国
法官说法
两人的女儿早已成年,儿子也即将满十八周岁,李某本无法向黄某主张较多的抚养费。但考虑到黄某在两个孩子尚且年幼时便离家,常年生活在外,未对家庭尽到应有的责任,其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李某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照顾双方父母,承受疾病的困扰,付出了巨大艰辛,对家庭所尽义务较多。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结合本地的生活水平、黄某的离家时间等情况,经调解确定黄某应当给予李某相应的经济补偿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