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七旬老太认了个“干儿子”,竟被骗走238万余元(3)

2021-08-27 09:55     潇湘晨报

“假证”背后的玄机渐渐浮出

王老太的钱被骗的差不多了,又怕王老太手里的“假证”成为他诈骗的把柄,所以小李想了一招决定把“假证”骗回来。于是,他就谎称要把房子和三辆车卖出去,卖的钱给王老太养老用。王老太想着还是留着养老钱比较实在就同意了。

一天,小李、刘某、戴某三人拉载王老太到汽车城,找了个冒牌买主,王老太将房本和车本给了买主后,小李谎称汽车城要下班,买主没有拿到过户手续,过几天就能把钱拿回来了。事情发展至此,王老太再也联系不上小李,经前后梳理王老太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这才报警。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法院经审理查明,小李以各种理由搪塞先后骗取被害人王老太人民币共计238万余元,其中刘某基本参与全部诈骗,戴某参与诈骗135万余元,应以共犯论处,属于共同犯罪。法庭认定,被告人小李、刘某、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广告词

最终决定,依法判处小李等三人有期徒刑10—1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10万元不等,并责令退赔被害人238万余元。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不少犯罪分子将目光转向了老年人,他们利用老年人接收社会信息少,防诈骗意识低,图实惠、缺乏陪伴等心理特点,通过非法集资、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诈骗。法官建议,一方面,老年人要与时俱进,多了解社会信息,增强防骗意识;另一方面,作为子女,除了给老年人创造较好的物质条件之外,还应更多地关注精神健康,要多陪伴老人,强化亲情关怀,让他们远离情感孤独,不轻易接受陌生人,不盲目从众,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

潇湘晨报综合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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