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黑老大”文东清一审获刑23年

2021-08-26 05:21     央广网

央广网海口8月25日消息(记者徐培培通讯员马润娇)8月25日,海南一中院对文东清等3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文东清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文爱春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以下不等刑罚,并处以相应的附加刑。

海南万宁“黑老大”文东清一审获刑23年

庭审现场央广网发杨斌摄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查明:文东清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万宁后安地区盘踞近二十多年,组织结构严密、层级清晰,组织成员较多、稳定。该组织对抗地方党委政府,通过组织、控制村民大肆非法上访,捏造事实举报、控告不服从其组织利益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人,影响党委政府的人事任用,甚至采取寻衅滋事非法上访的方式试图使地方政府领导人受到刑事处罚。文东清、文爱春通过贿选、恐吓等手段暗箱操作,当选曲冲村委会主任。文东清家族长期把持曲冲村委会基层组织政权,通过拉拢“两委”干部、操纵村民小组选举,培养组织成员担任“两委”干部或管理村内事务,私自管理村委会公章、违规发展组织成员任职等方式对曲冲村委会形成非法控制。在组织成员文东清侄子文云森强奸案发生后,该组织竟然能用村委会开会的方式集体作假证证明文云森系精神病人,让其逃避法律的处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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