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操作!月薪2.8万经理未休年休假,被解雇后公司竟要求退薪、赔偿12万,法院这样判

2021-08-25 09:40     每日经济新闻

因员工自身原因未使用的年假,能视为自动放弃吗?未休的年假用人单位要补薪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这则案例。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2008年12月15日,孙某入职北京XXXX有限公司,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任人事经理。

2019年5月20日,公司以孙某存有严重违纪行为,违反其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孙某下发《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单方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离职前,孙某职务为高级人力资源经理(B2级),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数额27500元。

离职时,双方结算了未休年休假工资。根据离职时工资计算表记载,其中显示未休年休假工资一共结算了295269.4元。

此外,公司提交孙某离职时工资计算表一张,其中显示“剩余假期结算”一栏金额为295269.4元,公司主张系按孙某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数额27500元/21.75天/8小时*312小时*200%计算而来,其中有200小时属于2018年之前的未休年休假,根据公司规定不应计入结算金额。孙某认可已收到上述金额,但认为其个人没有放弃年休假,因此公司应当支付,孙某不同意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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