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二手房市场发展快速,但二手房买卖手续多,周期长,有时房子还没过户,房价却已涨了不少。
一边是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边是水涨船高的房价,谁能禁得住金钱的诱惑?
日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合同签了定金交了, 房东却反悔了
2019年,家住衢州的纪先生想要置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在将自己原有房屋卖出后,经房产中介介绍看中了刘先生的房子,双方经过一番你来我往后,最终敲定纪先生以2200000元的价格购得刘先生的房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天,纪先生便支付了50000元定金。
两个月后,纪先生终于办齐了种种手续,也到了双方约定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间。谁曾想,此时的刘先生却说房屋价格上涨啦,至少加价50000元才卖,不然双方就解除合同。
这个变故让纪先生措手不及,这白纸黑字的合同签了,定金交了,房款也准备好了,就差“临门一脚”,卖方却违约了。
无奈又愤怒的纪先生将刘先生诉至柯城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同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100000元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250000元,合计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