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操作!女员工签完离职协议后才发现已怀孕,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法院会支持吗?判决来了

2021-08-23 09:41     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一公司女助理签完离职协议后才发现自己已怀孕,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这则案例是如何判决的?一起来看看。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万某某2018年5月8日签订劳动合同,担任XX资源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行政助理职务,月薪为9416.67元。

2020年2月19日,公司向万某某发出对话邀请,并商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事宜。当日下午14:40时,公司将解除协议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于万某某,并要求万某某在下班前回复确认邮件以及告知快递地址。

万某某于当日下午14:52时邮件回复“我接受公司的协议”。

次日上午,公司通过快递形式将已加盖公司印章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原件两份送到万某某住所要求现场签署后再由快递取回其中一份,万某某遂签署。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劳动合同及双方劳动关系自2020年3月20日解除,公司向万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5.63万元,万某某承认且同意,除上述约定的经济补偿金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向其支付的、因其与建立、履行、解除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款项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奖金、补贴、带薪假期、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和其他任何款项,也无义务支付上述任何款项。如公司被认为还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任何补偿或任何其他性质的款项,那么此协议所列经济补偿金金额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对这些款项(如有的话)的支付。各方确认,各方之间因建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未决或潜在的争议均已因本协议的签订而获得全部解决。在解除日之前或公司要求的其他时间内,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所有离职交接手续。另外,员工声明,其完全理解本人的法律地位及本协议每一条款的内容,并自愿签署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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