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杀妻焚尸案凶手判死刑未上诉,被害人母亲:死刑执行后再去告诉女儿(2)

2021-08-20 15:34     上游新闻

2020年11月19日,此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严豪杰整个庭审过程都表现得很平静,除对预谋杀人不承认外,对于检方指控的内容和证据均没有提出异议。严豪杰当庭表示,支持被害方要求判处他死刑的要求,一命抵一命。

▲2020年1月1日刘敏举办了婚礼,当年3月20日即遇害。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今年7月30日,此案一审宣判:因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严豪杰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严豪杰故意杀死一人,又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严豪杰的行为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后果严重,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严豪杰投案自首的行为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8月1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刘敏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截止19日已经过了上诉期(刑事判决上诉期为10天),法院也已通知家属,严豪杰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现在在等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等死刑执行后我们再去告诉女儿,也让她好好安息。”刘敏母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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