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引渡案”即将结案 在过去32个月中孟晚舟经历了什么?

2021-08-20 02:34     第一财经

(原标题:“加拿大引渡案”即将结案 在过去32个月中孟晚舟经历了什么?)

2018年12月1日,华为CFO孟晚舟途径温哥华机场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以应美方要求为由“逮捕”。至今,已经过去了32个月。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按照法庭的排期,预计法庭将于当地时间8月18日结束本案的全部审理,孟晚舟引渡案的审理阶段因此将于18日全部结束。在19日早间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中,法官决定延期宣判,下一个听证会定在当地时间10月21日早上9:15。但法官表示10月21日也不会做出最终裁决,但会在那时公布最终裁决时间。

华为加拿大公司发布声明称,“孟晚舟女士在被捕多年后,被指控的多个欺诈案,没有一个能证明造成实际伤害。”(华为加拿大就孟晚舟引渡案结束审理发表声明)

在当地时间8月17日上午10点,代表孟晚舟的辩方律师继续法庭陈述。辩方律师表示,美方对孟晚舟所谓的“欺诈”指控没有给汇丰银行造成任何实际的损失,甚至名誉损失也不存在。美方提交的用于要求引渡的主要法律文件——《案件记录》使得本案存在“证据真空”,美国试图用“有根据的猜测和推测”来弥补其针对孟女士的证据中的漏洞。

在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庭审记录中,孟晚舟的辩方律师指出,按照加拿大的反欺诈法,指控欺骗行为,必须要有具体证据可以证明相关欺骗行为引发了实际损失或具体的损失风险,这些风险不能是基于遥远未来的预设或者假设。孟晚舟的陈述没有使汇丰面临任何实际的、可量化的风险损失,不满足加拿大欺诈法损失要件的要求,因此案件不成立。

此外,辩方律师表示,在美国起诉案件记录(ROCs)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汇丰银行因孟晚舟的PPT陈述遭受了切实的、附有金钱损失的名誉声誉风险。单纯的声誉风险不是欺诈法保护的利益,而是需有具体、现实的证据证明,受害者因欺诈行为,受到了附有现实金钱损失、损失风险的声誉损害。

在此前发布的声明中,华为表示,仍然坚信孟晚舟是清白的,将继续支持孟女士寻求正义和自由。

8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于记者会上强调:“我们敦促美方立即撤销对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要求,加方立即纠正错误,释放孟晚舟女士,并让她尽快平安回到祖国。”

孟晚舟曾主导华为财经业务改革

除了是华为的CFO外,孟晚舟的另一个身份是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女儿,1987年,华为成立,1993年,孟晚舟加入华为。

孟晚舟曾在题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内部文章中回忆,1993年,刚刚进入华为工作最初的那几年,她承担了总机转接和文件打印等工作,琐碎且辛苦。“我是华为早年仅有的三个秘书之一。”

任正非曾对孟晚舟说,社会阅历的第一条是对人要有认识,打杂的经历有助于积累这些经验。

1997年孟晚舟去了华中理工大学读硕士,学会计,一年半学成,又回到了华为的财务部门,这才真正开始了她在华为的职业生涯。孟晚舟曾历任公司销售融资与资金管理部总裁、账务管理部总裁、华为香港公司首席财务官,以及国际会计部总监。

2011年,华为上任CFO梁华卸任,在华为财务工作18年的孟晚舟正式出任公司常务董事、CFO。

而在此前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中,孟晚舟当选为副董事长。华为表示,在近年来华为业务快速发展及全球化运营的过程中,她主导了公司财经体系的规范化、职业化体系建设,成功地实施了财经管理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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