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被强奸警方未立案 警方:配合检察机关复查

2021-08-17 19:10     北京日报客户端

针对张某通过网络反映公安机关对其被强奸不予立案一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3月,张某(女,24岁)到朝阳公安分局豆各庄派出所报警称被周某(男,35岁)强奸,警方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走访证人、勘查现场以及生物样本提取、物证鉴定等工作,认为张某报案反映的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遂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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