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女友的,但爹不是我!”男子错付多年的抚养费能讨回吗?法院这样判

2021-08-17 09:12     潇湘晨报

有一种惊喜,叫做“喜当爹”,有一种惊吓,叫做“孩子是女友的,但爹不是我!”这几年的情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抚养期间付出的金钱和心血能否要回呢?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儿子非亲生,找女友讨抚养费

陈某与林林原是恋人关系,两人同居期间林林怀孕并于2015年5月生育非婚生儿子小陈,林林出院一个月后以办理出生证为由独自离开并失去联系,小陈便一直由陈某及其家人抚养。

2018年6月11日, 因办理非婚生子上户口的手续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陈某与小陈做了亲子鉴定,鉴定意见为“排除陈某是小陈的生物学父亲”,即两人间无血缘关系。后林林在2019年11月10日将小陈带回抚养。

陈某认为,其为抚养小陈花光了积蓄,但小陈并非其亲生子,而林某作为亲生母亲,有法定抚养义务,应当返还其因抚养所支出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鉴定费等,并赔偿精神损失,故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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