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我在秦的变法,将影响后世几千年!不信?进来一看便知!

2022-11-16 16:40     360kuai

毛泽东评价商鞅变法说:"商鞅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彻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作为中国古代影响最深刻的一次变法,其意义之大,不言而喻。即使法家的统治地位只持续了几百年,但是它的思想一直流传至今,对于我们当下而言,其思想依旧有值得借鉴之处。

商鞅,原是卫国贵族,公孙氏,因此又叫做商鞅或公孙鞅。他从小便喜欢研究刑法,后来到魏国做了一阵子的中庶子(相国的侍从),但始终得不到魏王的重用,便去游说刚登基不久便发出招贤令的秦孝公。在通过帝道、王道、霸道的轮番游说之后,终于用霸道之术打动了秦孝公,加上秦廷之辩,使得秦孝公坚定了变法的决心。

剧照:秦孝公继位

当时的秦国是什么样呢?我总结了以下五点:

一、民不信官。百姓不信任政府,政府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威信,得不到百姓拥护爱戴。

二、私斗成风。国内百姓之间发生矛盾,不愿意去找官府,而是拉帮结派、内斗不止。

三、赏罚不公。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庶奴有功不赏;二是世族有罪不罚。百姓奴隶有功勋却得不到应有的赏赐,自然会打击他们为国家效力的热情;世家大族左右着国家政治权力的运作,影响着政府的决策,因此势必影响国力。

四、国弱民贫。世卿世禄制下的秦国贵族压迫百姓,打击农民耕作积极性,流浪人到处可见,百姓不愿意为国家战斗。

五、外患交加。在经过李悝变法后的魏国依旧是天下强国,秦国的河西之地被魏国占领,加上义渠等诸蛮族不断侵扰秦国边境。

这样的一个内忧外患的国家,让我们感叹,它凭借着什么一统天下呢?

公元前359年,商鞅颁布《垦草令》,经过三年的小试牛刀,卓有成效。于是被升为左庶长,实行第一次大规模变法。在第一次变法期间,主要的内容有:

推行什伍连坐法:

规定,户籍上五家为伍,二五为什;军队里五人为伍,二五为什。一家犯法,其余四家均受牵连;军队上,一人逃跑或叛国,其余四人均要杀头,除非作战时得敌一首,方可抵罪。《史记》中就这样记载: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一项举措饱受世人诟病,但是实施下来的结果却是--人人勇于公战、诸侯畏惧。

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二十等爵制:

原来国家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贵族世代为贵族,永久享有俸禄,而现在废除旧制,建立新的奖赏机制。无论你是贵族还是平民、奴隶,二十个爵位的获得,都只能用军功或赋税来换取。每个爵位有相对应的田地亩数,宅子大小等赏赐,同时也可将爵位上交国家以免除亲人劳役、触犯法律可用于减轻处罚。但是这些爵位不能世袭。这一制度极大地激发了百姓公战和耕作的热情,解决了赏罚不公的问题,有效打击了旧贵族势力,提拔了一批为国效力的新兴贵族。

禁私斗、重农抑商:

针对私斗成风的社会问题,商鞅主张严刑峻法,用刑法的手段对私斗者依据情节进行处罚;对于社会上的游手好闲者、游说者、儒士这批不靠耕战作为生存之道的,商鞅制定大量法律,或间接或直接地迫使他们不得不以耕战为生。

建立个体小家庭制度:

国家按户征税,为提高国家税收、兵役来源,规定,成年结婚男子不分家就增收多倍的赋税。

第一次变法的这些举措,成效显著。传说变法之后的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因此,公元前352年,商鞅被晋升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良造,开始实行第二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有:

开阡陌封疆,废井田:

旧制是实行井田制,何为井田制呢?一块土地被平均分为九大块,因为阡陌纵横其间,类似"井"字,故号"井田制"。九块田地中,周围的八块收成归耕者所有,中间一块属于公田,需要其余八块的耕者一起耕种,收成上交国家。名义上,土地是国家所有,即周天子所有,周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贵族,由贵族代管,但是时间一长,贵族之间的土地买卖便开始兴起,因此,"井田制"实际上是私有制。随着历史的发展,铁制农具和牛耕技术逐渐普及,农民有技术开发山林川泽,不再需要依靠国家给的土地耕作,也不再愿意耕作公田。但是贵族也希望自己的土地能扩大,便用各种方法压迫农民,迫使他们成为自己的农奴,为自己开辟田地。贵族和百姓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国家也因此发展受阻。

商鞅废除井田制,建立名田制:

旧贵族不再享有大量土地,土地的多少靠爵位的高低来规定上限,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承认土地归私人所有。这一举措使旧贵族势力被极大削弱,解放了农奴,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是商鞅对历史潮流的肯定,相信历史总是在不断进步发展的,只有勇于革新,国家才能长久富强。

推行县制:

地方的官员由中央任命,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使中央诏令能快速传达、有效实施于各个地方。也为后来秦朝的郡县制、元朝的行省制以及现在中国实行的地方制度奠定了基础。有一位教授就如此评价:"千百年之法皆商鞅之法,皆秦法。"

统一度量衡:

度量衡的统一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全国各地的管控,削弱了分裂势力,为国内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统一度量衡

革除陋习:

不得父子、兄弟同居,将戎狄的陋习革除,引进中原先进文化。

经过十几年的变法,秦国已是虎狼之国。在商鞅的建议下,秦国趁魏国马陵之败一举夺回了河西之地。刘向在战国策中如此评价道:

"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建立了高效的封建官僚体制,使历史从奴隶制走向君主专制的前沿,加上数代明君的奉法治国,秦国一统天下的大势是不可阻挡的。之后的朝代,许多制度大体上都是受秦朝的影响,可以说,没有商鞅,一统天下的不一定是秦国;没有商鞅,春秋战国或许还需要再延长些许时日。当然,历史有其必然的趋势,没有商鞅,天下一统不会因此受阻,但是正是因为有了商鞅的存在,历史才增添了几分光彩。

因此从商鞅变法来看,以下归纳出的七点我称之为"变法要义",法家学派大体上在这些思想上是赞同或者有共同之处的:

提倡"农战"(或"耕战")思想,重农抑商。

无论是在商鞅小试牛刀的前三年颁布的《垦草令》看,还是后面实施的军功制、名田制、统一度量衡和货币等具体措施,都是在围绕着一句话--"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商君书·农战》)在商鞅之前的管仲改革,虽然曾大力发展工商业,但是管仲依旧是以"农本商末"为指导思想,承认农业的重要性大于商业,如此,国家军队才有强盛的可能。

《国语·齐语》中,管仲提出要"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什么意思呢?全国有工商士农四类人,工匠和工匠生活一起、商人和商人生活一起、士人如此,农民也如此,不得使四类人杂处一处,将全国分为二十一个乡,士农之乡有十五个,工商之乡有六个。如此一来他们的后一代从小所见所闻都是日后的职业工作内容,长久的耳习目染,自然可以不教而成。

可能有人会十分好奇,为何古人如此注重农业。在当时,农业之所以被奉为座上宾很大程度上和国家统治有关。商贾是时时刻刻奔跑来往于各地,政府对这些流动频繁的人口难以进行有效管控;商人被认为是唯利是图,不讲道义,对农民进行过分的压榨使社会不稳定性加剧;商业回馈丰厚,会影响从事农业的人不安守本分,削弱了政府的统治;而农业是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国库,并且农业可以迫使人们安居从而便于政府管理,是赋税与兵役的最重要的来源,因此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强盛。法家的连坐制同样需要重农抑商的措施来巩固,因此法家,乃至其他主张"重农抑商"的学派都不是一时兴起草率提出的。

古时行商

编户立民,军功、连坐制:

管仲改革与商鞅在这方面有很大相似之处。管仲提出"参其国而伍其鄙……五家为轨……十轨为里",全国以轨为最小单位,依次组建二十一个乡,一个乡可以提供二千人的部队,五乡为一军,共分为三军,君主、高子(贵族)、国子(同上)各率一军。每一军就是二千组同甘共苦,同生共死过的五兄弟同心同德,这便是管仲要"五家为伍"的原因。可以说编户立民是为了连坐制,连坐制是为了"守则同固,战则同强"。

第三、思想管控、集权统一:

《商君书》中屡次提及"禁六虱",韩非子也在《韩非子·五蠹》篇提出要"除五蠹",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思想管控,统一思想言论。商鞅提出的"六虱"大部分是儒家所提出的"孝悌""仁义""诚信"等,"五蠹"则是游民商贾、著书立传之类不利于国家管控者。在法家看来,无论是著书立传者,还是大谈仁义孝悌者,都是国家富强而不务于战争的产物。一个国家的人民若是连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都无法满足,又怎么会有闲心谈什么仁义孝悌呢?这样的国家如果制定完善的奖惩机制,致力于战争,这个国家一定会强大起来;反之国家富强而不务于战争,那么便会滋生"六虱",那么"国必削"。因此,从商鞅的论述中其实可以看出,商鞅变法虽然使秦国迅速崛起,但是有些措施只试用于战国,一旦统一了全国,某些法令制度就必须要根据历史的具体情况而再次变革。

法家在这一点上和道家有相似之处,《道德经》第十九章中说: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不同的是道家主张用温和、顺其自然的无为举措达到目的,而法家则主张采用高压极端的法制来达到目的。

这就又抛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法家看来孝悌仁义道德是不可取的呢?这和前面提到的"农战"思想有关系,也和接下去要讲的第四点有关。

第四、人性趋利而避害:

法家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而避害的,韩非子也继承荀子"性恶论"的主张,故而要求统治阶级"刑多赏少",要将刑赏牢牢把控在统治者手中。《韩非子·敕令》中说:"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法家将"农战"作为臣民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通道,人人趋利,便人人为"农战",国家自然富且强。故法家打击禁止其他学派不仅仅是为了巩固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更是为了使儒者、游说之士、商贾这些或靠嘴或靠囤积居奇等"农战"以外的途径无法获取功名利禄,否则耕者弃田、士兵避战,人人都去效仿那些人或游说或从商,人人如此,国家何谈富强?

秦兵

第五、以法治国,严刑峻法,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

法家的终极目是"以刑去刑",为了实现这个最终目标,便需要以法治国、严刑峻法。《中国通史》有一句话--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是需要经过长期的法制过程才能形成的。法家也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严刑峻法的目的就是要使人人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能够衡量是否合法,是否会因此受到惩罚,让每个人从心里就认识到"法"的至高无上性。严刑峻法主要体现在"轻罪重罚"上,百姓连轻罪都不敢犯了,何况重罪呢?

法家提出"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上至卿相、将军,下至大夫庶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就是君王,君王就是"法"。在强调君王至上的地位时,法家也提醒君王要应该依法行事,《韩非子·有度》讲:

"明君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只有这样,国家才能走的长久。

勇于革新,强调历史进步论:

在商鞅和甘龙、杜挚等一帮旧贵族进行辩论时,商鞅就提出一系列变法的理论依据,许多名言到现在为止依旧让人振聋发聩。商鞅列举三代、五霸,他说,夏商周三代礼制不同,却都能够称王;春秋五霸法令制度不一样,一样都成了霸主,由此看来,"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君书·更法》,下同),后人更应该认识到"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真理性。虽然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历史进步论早已为人们所认可,改革创新更是深入人心,但是,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这是具有很高的历史意义。

《中国哲学简史》说,它向人们提出了这样一个思想--未来可以比三皇五帝、三代时的理想过去更美好,而要使未来能够更美好,就需要当下的不断革新,不能再纠结于过去,不要再效法过去。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国家想要长久的富强就必须通过不断的革新以适应新的历史潮流,《周易》有言: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易经

法家的后续发展,在李斯、韩非子身上得到了很大的体现,虽然在汉武帝时期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是汉武帝却是采取"外儒内法"的政策,法家的根便深深地扎进了中国的历史发展之中。无论是对于法家,还是其他学派,我们都应当秉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精神去继承、批判与创新,不可一概而是或一概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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