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父杀害女婿一家”案再审 受害者家属:不认可谅解书坚持死刑(2)

2021-08-12 14:29     正观新闻

至于行凶原因,8月12日上午,邹朔的表姐告诉正观记者,由于判决书上都是张瑜一家的供词,案发时具体发生了什么,她也不太清楚。

案发后邹朔和他父母三人的骨灰寄存在公主岭市殡仪馆,由于没有张瑜的签字或授权委托书,三人骨灰无法带离殡仪馆去安葬。

“当时我们在四川火化遗体的时候,是警方带着张瑜去签的字,才得以火化。如果没有她的签字,我们这些亲属签字是不能火化的。”邹朔的表姐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婚姻关系存续 凶手女儿出具谅解书二审改判死缓

正观新闻记者了解到,原审被告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一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志军死刑。后张志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关于改判的原因,邹朔的表姐表示原因有二,一是凶手的女儿也就是被害人的儿媳张瑜出具了谅解书,二是张志军有自首情节。

但对于这个结果,她并不认同,张瑜在作为受害者儿媳的同时也是凶手的女儿,并且儿媳妇不是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其次,张志军有自首行为在一审时已经明确,但是他犯罪行为恶劣,后果严重,不能以此作为二审判处死缓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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