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以丈夫曾强奸岳母未遂起诉离婚被驳?法院:后来已调解离婚

2021-08-07 02:42     澎湃新闻

近日,一份离婚判决书在网络广泛传播。其中,男方因对女方母亲实施强奸未遂,被判处三年缓刑,但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男方骚扰、殴打女方及其母亲的主张证据不足,遂驳回女方的离婚诉讼请求。

潘某与徐某离婚案判决书截图。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该判决书为江苏省宝应县法院2019年的9月17日作出。判决书显示,男方曾于2014年实施强奸岳母未遂,2015年被医院诊断为急性而短暂的××性障碍。

8月6日,澎湃新闻从宝应县法院证实了上述判决。工作人员介绍,“这个案子(没有判离)因为涉及到抚养、财产等纠纷,矛盾太大”,后来原告又起诉了,最后一次是2020年7月20日起诉,最终通过调解结案,“双方已经离掉了。”

女方多次起诉离婚未果

上述判决书载明,原告潘某生于1989年12月,住江苏省兴化市。被告徐某,生于1988年6月,住江苏省宝应县。法院就二人离婚纠纷于2019年8月2日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9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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