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治病,妻子却起诉离婚:借款不该是夫妻共同债务!厦门法院这么判(2)

2021-08-06 02:31     潇湘晨报

小张的妻子表示:

丈夫曾承诺治疗费个人承担,即使被认定为借款,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且,丈夫住院后,我在医院守了一天一夜,却看到他手机中有暧昧信息,因此我不愿再去看护。

丈夫借钱治病,妻子却起诉离婚:借款不该是夫妻共同债务!厦门法院这么判

图:视觉中国

法院判决

夫妻间应相互扶助 医疗费应该共同承担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日常生活需要,一般指衣食住行消费支出,医疗保健支出等。虽然小张夫妇关系不和,但仍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有重大疾病,从夫妻间相互扶助的角度,医疗费支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另外,根据小张夫妻之间、亲友微信群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妻子对丈夫要借款的事情是知情的,虽然其主张丈夫承诺是个人债务,但无证据表明出借人在借款时明确知悉是个人债务,所以小张妻子的抗辩无法被采纳。据此,思明法院判决小张及妻子共同向老林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以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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