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绣听后,断然拒绝。说:"涛七爷,您就跟皇上说,让我好好过日子吧。"
经过几番论战后,1931年10月份,文绣的律师们觉得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征得文绣的同意后,于10月15日向法院提出调解离婚的请求。
溥仪在当月20日接到法院发来的"调解传票",这使他感到了"颜面受损"的威胁。无奈之下他心烦意乱地吩咐律师:"我已没时间耗下去了,尽快私下解决此事。只要不上法庭,一切都好说。"
1931年10月22日,末代皇帝溥仪与皇妃文绣正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约定:文绣和溥仪皇帝完全断绝关系,溥仪须支付五万五千银元作为赡养费,而文绣终身不得再嫁,双方互不损害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