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沈阳女子晓天(化名)懵了!
离职后她将原单位告上法庭获赔 28700 余元,万万没想到原单位给她准备的赔偿款却是两筐硬币 ……
受伤后离职
她将原单位告上法庭
2019 年 9 月,晓天入职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的七悦饮食文化餐厅。
" 他们家一楼是烘焙,楼上是餐厅。我入职的就是一楼,负责烘焙。" 晓天介绍。
双方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 3 个月,每个月工资 2300 元。试用期满后,晓天继续在这家餐厅工作,但是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烘焙操作时,晓天的食指受伤。
" 被切片机割伤了,到医院去缝了四针。我这个工作必须要用手来操作,受伤之后就只能休假了。就是在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治疗的,缝针、两次拆线、复查,医院给我开的病假时间到 9 月 14 日。这个医药费是单位给我支付的。" 晓天表示。
2020 年 9 月 10 日,晓天向单位提出了《离职申请》。
" 我本身是不想离职的,但是单位和我说休假时间太长了,怀疑休假不真实,要开除我。所以我就申请离职了。" 晓天表示。
离职后,晓天将七悦餐厅告上了法庭,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未发工资和在工作期间自己缴纳的医疗保险、手受伤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等费用 46000 余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