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半年才发现6岁小女儿不是亲生的!法院:涉欺诈性抚养,前妻判赔21万(3)

2021-07-21 12:02     潇湘晨报

二审:涉欺诈性抚养关系,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中,陈婷认为,出国前小惠自出生就一直由外公外婆照顾,李平并未支付过任何费用;出国后,外公外婆也一同至澳洲照顾小惠,其生活必需品开支很有限;返还18万元抚养费无足够证据支持。陈婷要求法院驳回李平的一审诉请。

李平指出,虽然两人婚后一直在陈婷父母家居住,但以此认为自己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这种说法简直荒谬。李平还表示,为了陈婷和女儿们能在澳洲安家定居,其曾多次向陈婷的国外账户汇款。李平要求法院驳回陈婷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上海一中院认为

陈婷提出的上诉理由,假设是在正常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如是说,或许还可以成立,然而本案是比较罕见的特殊类型案件,涉及欺诈性抚养关系的认定与处理问题。陈婷在与李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两性关系,且育有一女,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义务以及公序良俗,在婚姻家庭乃至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陈婷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自省和负责。

关于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抚慰金数额的认定,上海一中院认为,原审根据李平抚养时间、小惠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酌定陈婷返还李平在不知情的情况将小惠当做亲生女儿对待和抚养的费用18万元及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并无不当,上海一中院均予以认同。

综上所述,上海一中院判决驳回陈婷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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