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对外发布。
《决定》在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中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社会抚养费作为一种限制生育意愿的经济措施,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时表示,社会抚养费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顺理成章。
社会抚养费称呼几经演变,它的存废之争也持续多年。支振锋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人们生育意愿降低,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已经不合时宜了。但是取消社会抚养费对于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能发挥多大鼓励作用,支振锋表示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