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不得穿裙子去看守所会见,合适不?

2021-10-01 17:10     互联网

大河报记者 宁田甜

7月7日,有消息称,郑州市某看守所不允许女律师穿裙子进入会见,引发网友热议。

事件:女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干警不允许其穿裙子进入?

记者了解,外地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女律师去监狱会见在押人员的情况下,会见室干警以其穿裙子为由禁止会见。

对此,有些人或许不解,女警有裙装半袖制服,是国家统一配发。公检法工作人员夏季职业装不就是裙子吗?女律师为何不能穿裙子进入看守所呢?

据了解,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近亲属委托后,首要的任务是要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律师会见当事人有以下目的:确认委托关系,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通过与当事人的见面,进一步了解案件的情况,通过沟通和交流,为依法辩护做准备表明律师已经开始工作,巩固与委托人的关系。

在律师界,为了依法办事,维护当事人和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应注意避免进入常见的十大禁区,如: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不能让当事人使用律师的手机与外界通电话等等。但注意事项里边,只强调了与案件密切相关的本身的一些细节。对于女律师穿裙子的后果以及相关禁忌并无提及。

说法:女士穿裙子进监狱或看守所是“禁忌”,以防男犯骚动或骚扰

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钰涛说,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或人犯)和监狱(人犯)关押的人都是特殊人群,穿裙子是爱美的一种表现,可能对这些特殊人群来说诱惑不小,不便于管理,容易引发骚动。

该律所女律师陈朝霞说,多年前他曾去过商丘的监狱。当时恰好没穿裙子。但狱警说,“你穿着很得体,如果穿裙子,会要求换成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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