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处级干部受贿2000多万,送情妇800多万,还为情妇索要百万豪车(2)

2021-07-16 13:32     潇湘晨报

2.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下半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承诺为姜某某承揽工程项目,先后四次收受姜某某给予的现金300万元,均转送给其情妇李某。

3.2010年至2015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吕某甲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某汽车客运站及其配套设施施工工程、某小学建设工程等工程提供帮助。

2013年,刘永军与妻子马某某(另案起诉)委托吕某甲为其家庭建设别墅一处,2014年9月,马某某向吕某甲支付工程款240万元。2014年10月,吕某甲为感谢刘某某在承揽工程方面对自己的帮助,将其中120万元工程款退还给马某某,马某某明知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吕某甲承揽工程提供帮助仍收受该款并告知了刘永军,刘永军未表示反对。

2019年10月,吕某甲为感谢刘永军在承揽工程方面对自己的帮助,通过其子吕某乙送给马某某购车款124.759999万元,马某某明知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为吕某甲承揽工程提供帮助,仍收受该款购买宝马越野车一辆,并将此事告知了刘永军,刘永军未表示反对,后该车一直由刘永军家庭日常生活使用。上述共计244.759999万元。

4.2014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投资公司承揽某项目及项目推进、委托管理服务费用拨付等事项提供帮助。2016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刘永军以购买车辆、出国考察等为由,多次向某投资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周某甲索要现金52万元、美元3万元(折合人民币20.78211万元)、加油卡合计22万元、购物卡合计12.9万元,要求周某甲为其支付购买家纺床品费用22.273828万元、购买玉石费用28.5万元,收受周某甲所送茅台酒10箱(价值15.6万元);要求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为其情妇李某的家人支付旅游费用10.4252万元。上述共计184.481138万元。

5.2016年上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集团项目负责人郭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等事项提供帮助,于2017年春节前至2020年5月,收受郭某给予的现金30万元,转送给其情妇李某;以购买家具为由向郭某索要现金74万元,用于购买车辆及给李某装修房屋;要求郭某为其支付购买红木家具费用42.5万元、购买户外用品费用10.5035万元。上述共计157.0035万元。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