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万彩礼只付了16万,女子拒绝登记,男子气愤之下要求返还彩礼遭拒,法院判了

2021-07-16 02:53     潇湘晨报

彩礼是一段婚姻开始时绕不开的话题,以此引发的矛盾也往往能立马让两人说“拜拜”。

2020年正月,揭某和黄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

同年2月,就在揭某提出要求与黄某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时,黄某提出了一个要求:支付完彩礼29万之后,我才会和你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为缔结婚姻关系,揭某通过媒人将个人存款10万元,从亲戚朋友处借款6万元,共计16万元交至黄某手中。

但尽管揭某及其父母、媒人多次前往黄某处要求其去办理结婚登记,均被黄某以彩礼金额不足为由拒绝。揭某气愤之下,要求返还其已支付的彩礼16万元,黄某再次拒绝。

近日,上饶市玉山县人民法院童坊法庭宣判了这起因彩礼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揭某婚约财产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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