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瓜被瓜农追赶意外落水身亡,家属要求追赶者赔偿被驳回(3)

2021-07-15 10:15     澎湃新闻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二被告的追赶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追赶行为与方某的死亡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二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在场人员反映,二被告在发现方女士偷南瓜时站在田道上,与之保持一定距离,并未对其实施暴力行为,也未威胁其人身安全,只是质问其为何偷南瓜。

据现场监控显示,方女士于当日15时12分38秒进入厂区,沈某某、沈小某驾驶三轮车于15时12分52秒进入厂门,前后相差十几秒的距离。结合喷涂厂负责人及员工的询问笔录与现场监控录像,二被告进入厂区后被厂区负责人强制退出了厂门,民警到达后开展搜寻,但并未发现方女士,监控也未拍摄到她溺水的过程。

经现场勘验后,方女士溺水的池塘从厂区内只有一处小门能通过,且堆满杂物,只能侧身而过,但通到池塘有半米宽的台阶,不足以因慌不择路失足落水,事发时厂区内有二十多人,即使方某不慎落水,只要大声呼救也能及时得到救援。

原告姜某某、姜小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二被告对方某的死亡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死者溺水系因暴力追赶所致,故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最后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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