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剥皮实草”和清朝的养廉银,哪种办法治理贪污更好?(2)

2026-03-27 08:43  360kuai

大家可能不知道,明朝年间的县官和现在的县长大不一样,他们同时履行着如今农业局长、水利局长、税务局长、教育局长、民政局长、司法局长、公安局长及法院院长的职权,也就是说这个县衙里面大到凶杀命案,小到张三家丢了一只鸡这样芝麻绿豆的小事都需要他管,可朝廷一个月就给他发放7.5石的俸禄,按照如今的物价,折算成人民币大约955元左右,这钱甚至没有达到我们临汾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就这点钱,朝廷还常常无法按时发放,或者发放的时候给你换成胡椒面啥的,所以说,明朝的县太爷实在是惨。

更惨的是,县太爷县衙里面的师爷,衙役,捕快的工资朝廷不管,县太爷需要自己想办法去解决,那你说这种情况下,县太爷要是没有一点其他来钱的渠道,他还混不混了?正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句话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明朝官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逼着走上了贪污的道路。

朱元璋当然见不得贪污了,所以除了低工资,他还派遣了大量的锦衣卫对朝廷的大部分官员进行了一个"监控",这个监控有多厉害呢?我建议大家多翻翻明朝的历史书,书里面描述的神乎其神,反正是比现在的监控装置好用多了,大臣们下班回家说了啥悄悄话,甚至开了什么玩笑,第二天皇帝肯定能知道,就问你怕不怕。

一旦发现贪污,马上大刑伺候,其中最著名的一招叫做"剥皮实草"。什么意思呢?明朝的执法者会把贪污官员的皮给完整的剥下来,然后用草料填满内部,做成一个人皮稻草人,就放在衙门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的门口,那场景太美我着实不敢想象,反正像我这么胆小的人,以后肯定不敢半夜出来上厕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