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情人幽会,刚出卧室就被她丈夫捅了一刀,法院这样判

2021-07-09 10:09     潇湘晨报

山西男子任某用一把水果刀捅伤妻子薛某情人,,公诉机关稷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山西稷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薛某。近日,该案的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薛某与情人邓某在翟店镇任某经营的附件厂约会并发生关系。任某返回厂内,看到妻子薛某从卧室出来,对薛某进行辱骂、殴打,被梁某拉开,薛某骑摩托车离开现场。后梁某敲卧室门将邓某叫出,任某从办公室桌子上拿出一把绿色塑料把的水果刀,用刀向邓某肚子刺了一刀,梁某看到后将刀夺下,并将任某、邓某拉开。任某骑自行车离开现场,邓某开车前往医院救治。经鉴定,邓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任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任某因感情纠纷持刀捅伤他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任某犯罪后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任某家属赔偿邓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万元,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