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前有个私生子,妻子起诉情人要求返还40万,情人:这是孩子抚养费(2)

2021-07-09 09:54     腾讯

2020年1月24日小刚因病去世。

丈夫去世后,小丽将丈夫的情人小美和小美早已成年的女儿一起诉至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她认为,小刚在与小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向小美及其女儿的转款均未征得小丽同意,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且侵犯了小丽作为其配偶的合法权益,小美取得该款并无法律依据,要求小美及其女儿返还不当得利40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

对此,小美则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小美与小刚的非婚生子小明自出生至今,一直都由小美抚养照顾。小刚作为经营生意的人,收入不菲,40万元是两人的非婚生子小明自出生起,每月2500元抚养费,直至今年十三周岁的抚养费。小刚支付的此笔费用,实属依据法律规定,尽抚养义务的行为。非婚生子女也享有继承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