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就餐时吃出1.5厘米铁丝致面瘫,餐厅被判赔偿4万余元(3)

2021-07-08 15:37     腾讯

和苑酒家被判赔偿4万余元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被驳回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李先生主张其在和苑酒家就餐,因食用鱼头导致异物刺伤咽喉,继而发展为咽炎及周围性面神经炎,对此法院认为,和苑酒家提供的食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李先生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李先生主张的损失,一审法院认定其医疗费用为39555.71元、交通费为960元,对李先生的其他诉求并未予以支持。为此一审判决,和苑酒家应赔偿李先生40515.71元。法律广告词

一审判决之后,和苑酒家提起上诉,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和苑酒家与李先生的“面神经炎”存在因果关系。此外,和苑酒家表示,2019年12月12日的病历显示,李先生未遵守医嘱口服激素,在没有资质的诊所针灸治疗,李先生自身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审时,广州中院认为,和苑酒家主张李先生未遵守医嘱等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未能提供证据推翻上述情况,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021年7月5日,广州中院作出判决,驳回和苑酒家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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