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多生一胎将加15天津贴?河南要出新政了!

2021-07-04 06:04     澎湃新闻

妊娠满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一管理。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确定。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享受生育津贴从90天增至98天

之前,我省规定的生育津贴享受标准为“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该项将有新规——

妊娠满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享受生育津贴。

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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