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之死:秦人拍手称快,他得罪了谁,是功臣,还是公敌?(2)

2022-08-22 16:19     360kuai

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商鞅酷刑之多,之重,百姓深受其害。有一种现象,国都咸阳的大街上,很多人不穿鞋,原因乃是他们没有脚,甚至在一段时间呢,没有脚的人比有脚的人多,远远望去,那些蠕动的缺脚少胳膊的人,杜塞了咸阳的街道,仿佛今天城市中的堵车一样,秦之法律如此之重,之广,之严,实为罕见。

秦有刖刑,称断足或称斩趾。"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秦简

除此之外,其他酷刑也甚多,诸如割鼻子,剁手(乱扔垃圾者当以此法),砍膝盖,腰斩,车裂,连坐,应有尽有,数不胜数,令人毛骨悚然。

可见,商鞅之法下的秦国,老百姓长期生活在高压政治之下,短期内秦人为过上幸福日子(获得爵位)而勇于公战(对外战争),这也是秦国虎狼之师的源泉,但长此以往,失去自由的人民,没有了精神和灵魂,成为冷冰冰的战斗机器,而这种幸福只是一少部分人拥有(通过战争杀人获得爵位),于多数人而言,生活中如坐针毡,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稍不小心,说一句话,见一个人,都有可招致杀身之祸,特别是恐怖的"连坐"制度,很难保证没有人不触犯法律。

如此高压政治之下,秦人几乎崩溃,所以,后来刘邦攻入咸阳,"约法三章"的时候,秦国的老百姓唯刘邦是尊,生怕他不当"关中王"。"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罚",一句话废除了秦国各种各样的酷刑, 秦国人箪食壶浆,以迎刘邦,这是秦人情绪的释放,恰恰印证了他们之前的生活有多么痛苦,而这种痛苦源于商鞅之法,所谓"天下苦秦久矣",有多久?大约就是从商鞅变法之后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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