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赔款分39年还清,但10年后大清就亡了,剩下的债呢?

2021-06-25 19:30     360kuai

"量中华之国力,结与国之欢心。"这是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之后,慈溪大言不惭说出的一番话。这番话,真正让人知道了什么叫做丧权辱国!

1901年,义和团运动被镇压之后,英、法、俄、日、美、德、意、奥、比、荷、西十一个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展开了最凶狠的财富掠夺。这十一个列强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为了更好的掠夺财富,列强强迫清政府对赔款进行加息,形成一种特殊的外债。

因为辛丑条约赔款是庚子之役帝国主义列强对清政府索要的赔款,所以它又被称为庚子赔款。条约具体赔款内容规定,清政府赔偿给列强的总额为4亿5000万关平银两。总额如此,分三十九年还清,但因此还产生了年息4厘的利息。如此一来,本息总额共多达9亿8200余万关平银两。

对此,可能很多人在气愤的同时也比较好奇,那就是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之后十年就亡了,那剩下的赔款是怎么处理的呢?其实,庚子赔款始末是很曲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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